其星分佈一十二垣,數定乎三十六位,入廟為奇,失數為虛。
作者:王亭之 来源:未知 加入时间:2009-10-10
注解:﹝釋﹞傳統的說法,由子至亥,即一十二垣。星系入十二垣,各有廟、旺、陷,是故即成三十六位。斗數的「斗」,指星系而言;「數」則指諸星的廟、旺、陷。有些斗數家,將諸星分野分為廟、旺、得地、利益、平和、不得地、陷,一共七種情況,中州派則只說四種:廟、旺、利、陷,其中的「利」相等於平和(不凶也不吉),如是能產生影響者,便僅有廟、旺、陷三數。由這句賦文,即可知中州派傳授實為正統,否則即不能說為三十六數。但亦可將「六十星系」視之為數,因為六十星系的結構已包括廟旺利陷在內,所以不如說「數定乎六十位」(據記憶《八喜樓鈔本》即是如此)。
大抵以身命為福德之本,加以根源,為窮通之資。
注解:﹝釋﹞此賦文有誤,當讀作──大抵以身命為本,加以福德之根源,為窮通之資。身命二宮,命為先天,身屬後天,是故說「身命為本」。然而福德宮實為推算人一生格局的要領,福德主人的思想,人的一生,受其本人的思想影響甚大,是故說為「根源」。
星有同躔,數有分定,須明其生剋之要,必詳乎得垣失度之分。
注解:﹝釋﹞「星有同躔」,即是星系,如武曲唯與殺、破、狼、天相、天府同躔,如是即構成六種武曲星系(加上獨坐,故共為六種)。因為同躔的關係,所以便有生剋,然而王亭之於深造講義中論述六十星系,已將其生剋關係融會貫通而論,故已不必再作專論(同時,亦已將其廟旺利陷融會,是故講義中亦不別論)。斗數論生剋,不如子平論生剋的重要,因為斗數的星系生剋已成固定格局(例如「武曲七殺」,必為金局),少了子平的生剋制化等等變化,亦即是說,每一星系的躔次宮垣已屬固定,星曜生剋亦屬固定、廟旺利陷更屬固定,由是即可融會而但論星系。這不是不說生剋、廟旺,只是融會之後更不必別說。